关于租房期间房东要卖房的问题。

本人在外面工作租了一套房,现在房主要把房卖掉,那剩余租金要怎么退还?这是第2季度,交了3个月房租,还剩一个半月,是退两个月还是1个半月的?当然还有我们的押金和他的违约金。另外我还办了1年的宽带和有线电视要怎么清算?是只算剩余时间的还是全年的,还是就不算?麻烦大家帮我解答一下哈,一点经验都没有~

大家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房东因资金需求或是其他原因要将租赁房屋进行出卖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很多承租人认为房屋正由其租赁使用,房东不能随意的把租赁房屋卖掉。在此,我告诉大家,房东对租赁房屋享有所有权、是物权,而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享有的是基于租赁合同而产生的使用权、是债权。从物权法的角度来分析,同一标的物上,物权的权利大于债权的权利。即虽然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了承租人,但是其依然享有该房屋的物权,享有对其处分的权利。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房东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如果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明确表示要购买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就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于其他第三人。因此,租赁合同中,房东是可以出卖租赁房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7-27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综上,你可以选择继续租,直至租期结束。二、在同等的价款下,你享有优先购买权。三、如果你不想租了,属于房东违约,要支付你违约金,或者双倍退还你押金,而且要退还你剩余房租费用。你预先缴纳的网费可以在换房子后去营业厅办理迁移至新的小区,也可以让房东折价。
第2个回答  2018-06-27
一,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应做出面声明。
二,买卖不破租赁。承租方有权住到合同期满,这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三,卖方或者买方愿意对承租方进行经济补偿,且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7-27
法律有一个原则叫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东要卖房,如果房客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房东也无权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由于房东违约,给房客造成损失,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7-27
正常没住的时间都应当退还,且房东还要给你留出时间搬家和找房。押金和违约金对方都应当按合同约定给付,协商 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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