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了三年,现在要我去签公司旗下工厂的劳动合同,请问我的工龄可以延续吗?我能得到补偿吗?

公司名字和法人都不一致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以,你现在有两种选择,一是要求单位对前面三年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二是要求单位给你出具派工单据,为证明你非本人原因调动提供有效证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2-25
要我去签公司旗下工厂的劳动合同
1。公司要你签
2。工厂是公司旗下

这两个请保存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