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因两方家庭问题导致感情破裂,还没来得急领结婚证就分手,女方怀孕6个月且不肯做引产,关于孩子归属权双方未达成一致,可能需要申请法庭调解,现条件如下。
男方无正当职业,平时告接监控工程挣钱,并且有小型养殖产业以及经济作物种植,比较空闲,年收入约5-8万,相对比较空闲,有带孩子能力,能在带孩子的情况下有稳定收入。
男方30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男方父亲无劳动能力,母亲有工作,生产高档茶业,可理解为零时工,年收入6万左右,身体健康,具备协助抚养孩子能力。
女方情况:
女方无正当职业,历史最高工作约2000元,怀孕前工资为1200每月,培训班老师,培训班倒台后失业,恰好怀孕便没有找工作在家安胎,期间男方承担女方所有养胎费用,大约花费8万元左右,女方无其他经济来源,若带孩子则不能工作,工作不能带孩子,相对男方而言经济能力稍弱。
女方27岁在怀孕3个月时查出感染HPV51,尖锐湿疣,属于高危险病毒,具备传染力,传染途径较多,例如共用生活用品,同睡一张床,过于亲密接触,对孩子的健康构成重大威胁,且这种病毒目前为止没有针对性治疗药物,一般治疗后会反复发作,极少数患者复发4次左右,多数为终生发病,对孩子身体健康将长期构成重大威胁。
女方十多岁曾做过暖巢囊肿手术,怀孕机率相对较低,但这次怀孕是自然受孕,只能证明怀孕机率小,并不能证明不能再怀孕。
女方夫妻无正当职业,以城堡农村房屋修建为收入来源,年收入不明,女方母亲是农民,种植普通农作物,收入相对较低,女方母亲患有甲减;类风湿;突发性耳聋,右耳丧失60%听力,常年需要接受治疗,相对男方而言,协助抚养孩子相对比较困难。
关于哺乳期,目前有部份医生认为女方虽感染HPV病毒,但不通过血液传染,以及母乳传染,因为目前为止,此病毒存在较多争议,没有专门药物治疗,没有治疗期限,不可控性,部份医生建议若要彻底杜绝母乳这一项传染,则建议不用母乳,所以哺乳期存在一定的争议性。
我是男方,综合以上描述条件,我个人认为,女方没有收入来源,孩子收入两者不可兼顾,且本身患有不可治愈高危险传染疾病,生产后会立即接受治疗,产生治疗费用,此时女方将承担孩子的费用以及自身治疗费用,这些都需要全靠女方父亲救济,以及在孩子上学之前都需要由孩子外公承担,此时,孩子外公需承担孩子费用,孩子外婆的医疗费用,女方生活费用,以及女方治疗费用,相对压力较大。
请问各位大神,这样的条件下打官司男方胜率大吗?若法院将孩子判给女方,男方因耗费较大,可以申请女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吗?
请看清问题再回答
追答没有赔偿,男起诉了反而要给女方抚养费
追问我是指,主要是以拿抚养权为主,孩子落地,男女双方均有争抚养权的权利,原则2同岁前随母生活,但我这条件特殊,母方不具体养育能力,且感染有高危传染性病毒,且传染途径较多,经济上母方自身需要治疗费用,还需要抚养孩子,且无法工作,其患有的疾病也具备较大的传染性,我是讲男方的胜诉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