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作是承担着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及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责任。
1、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2、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雇主相对人的团体,因此,雇主相对人才是成为工会会员的实质性的资格要件,不属于雇主相对人的雇主及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就不应具有会员的资格。
3、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