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我2012年本科毕业的时候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暂缓就业。现在档案已经保存在该中心。但我发现,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就要提交《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我办理的时候签了这份协议,可并未拿到协议原件(当时工作人员不给我)。

网站上说,如果遗失这份协议书,要去原来学校补办。可我从来没在学校办过暂缓就业。只是在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签过暂缓就业协议。该怎么办啊
我的问题早已解决了。以下回答都不对。直接去广州办理取消暂缓就可以了,就业协议书就在他们那里。

其实当时7月取消暂缓就业时,就该在10月过去拿协议书的。这样一来,需要取消暂缓的时候,就可以不必亲自去了。

如果你申请暂缓就业是可以查询到你的申请信息,请在大学生就业网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dacx_sn.jsp,查询没有申请或是没有申请成功那就没有,有的话,现在没有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可以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遗失证明代替暂缓就业暂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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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12
如果你申请暂缓就业是可以查询到你的申请信息,请在大学生就业网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dacx_sn.jsp,查询没有申请或是没有申请成功那就没有,有的话,现在没有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可以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遗失证明代替暂缓就业暂缓协议书
第2个回答  2014-04-18

没有问题的,只要你是办理了暂缓,那你是可以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暂缓协议书遗失证明。这个证明是和暂缓协议书一样的。你可以

第3个回答  2015-04-25
请问你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办理暂缓就业有什么好处呢?要取消暂缓的话是不是先要去广东高指那里预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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