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百度搜到一个案例说有人在淘保上买了几十瓶辣焦水电精棍什么的,买家卖家都被判刑了。
那我家里总共好像有5,6瓶辣椒水,其中有3瓶原来是有警用标志的,后擦掉了。剩下的没有警用标志,就是瓶身是绿色那种,百度图片中也能看到,还有两跟甩棍(没警用标志)。
不会被条子知道了我会被判刑吧?会不会算警棍或警用辣椒水给我判了?就算是也没达到规定的那个量吧?
或者会不会把我逮去关个10几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啊?或会不会罚我什么款什么的啊?
大神来说说,谢谢!
1、防身辣椒水属于警用器材,个人非法持有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械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非法持有人民警察警用警械,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2、辣椒水喷人,如果司法鉴定是轻伤以上的结果,侵权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否则要被治安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1、售卖防狼喷雾剂有严格的要求,如果所售商品中含有催泪成分,是绝对禁止的,1989年公安部就颁布和实施了《公安部关于停止生产、销售电击、强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通知》,严禁此类产品在市场上生产和销售。
2、一般的防狼喷雾剂属于安保器材,是管制器具,如要售卖,必须到公安机关报批,待公安机关批准通过后方可出售。未经批准生产销售根据违法所得进行治安处罚,触犯刑律的追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原则要求)因生产、生活需要,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单位和个人可以持有限制持有类管制器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非法生产、销售管制器具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5、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是说持有,并没说使用的后果,没回答问题的本质。
而且本意只是防身使用,并不是用于打架,那还不如用风油精了,那个肯定没事。
况且这已经是最低底线了,不然还能怎样。要么遇到伤害就最好跑得过,跑不掉就乖乖做只糕羊引劲就戮吧,否则你不做羊你就可能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