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到期必须本人亲自去更换。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更换新的身份证的时候,需要采集新的照片及指纹信息,这些是别人无法去替代的。
更换新身份证需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申请;民警对户口核对,居民在户口核对无误后,在派出所发给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签字;在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身份证到期必须本人亲自去更换。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更换新的身份证的时候,需要采集新的照片及指纹信息,这些是别人无法去替代的。
更换新身份证需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申请;民警对户口核对,居民在户口核对无误后,在派出所发给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签字;在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