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一个合并报表的问题,请大家帮忙回答,谢谢!

我公司有一总公司还有一分公司,总分公司在同一城市但是归两家税务局管辖,分别在属地纳税,分公司独立核算,我每个月做报表时除了做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还要每个月做一个合并报表吗,还是到年底12月份时再做一个就行,合并报表怎么做呀,请高手帮忙回答一下,谢谢了。

当然要做了,因为按照现在的规定,所得税是汇总缴纳的,也就是在你们总公司的所在地缴纳。这样的话,没有报表,你的税款怎么计算啊,,,对于如何编制,因为你们是总公司与分公司,并非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所以不涉及抵消问题。其实你可以吧分公司,看成自己的一个部门,把它产生的收入和费用还有损失或者利润并入到总公司的利润表就可以了。对于资产负债表,这个更好办,因为本来分公司的资产就是从总公司临时划拨出去的,所以把他们加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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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6
需要抵消,
把你们卖给分公司的材料或产品和分公司购你们的相抵消之后,
应该就是0了,
而且你们付给分公司的钱和分公司收到的也应该相抵消。
如果不抵消,就是虚增销售和采购了,本来就是一个公司的嘛。

我们公司和你们的情况就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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