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外地共签购房合同广州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如题所述

可以提取。
一、购买异地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申请人及配偶等家庭成员,在无公积金债务前提下且异地所有权房发证之日起一年内提取,超出时间做自动放弃处理。
二、异地买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身份证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4、带齐资料后至房屋所在地的银行办理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三、注意事项。
1、 提取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
2、异地购房办理的提取金额是一次性提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0-19
员工购房是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是可以携带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的。

提交材料如下: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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