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美国的“绿卡”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一、最土豪的做法:投资移民——获得EB-5

美国政府每年颁发给中国投资移民的名额为10000名。

(1)实业投资移民:在投资移民名额70%的比例,暨在美国某一个地方投资100万美元的生意,至少解决10个当地就业的人数,经营权在投资者手里。另外加保险费、律师费(再10万美元)和美国的房、车、生活开销,总额应在,200万美元!当在国内时,就可拿到绿卡!

这种投资往往由于区域限制、投资额较大,所谓的事业捆绑了投资者的时间,一年之内,一半以上事件要呆在美国,全家至少五年的“卡奴”。

(2)风险投资移民暨区域中心移民:在投资移民名额的30%的比例,暨投资者将50万美元作为风险投资,投资到某一个具有资质的区域项目,经营权不在自己的手中。

据说还要涨价到80万美元,加上律师费、保险费,还需额外的10万美元,到了美国买房买车,等三年。万一经营不景气,50万美元打了水漂,你找奥巴马也无济于事!

二、最有文化的做法:特殊贡献、杰出人才技术移民

如果是国际、国内的大奖获得者,比如奥运会奖牌获得者,在某一领域是具有突出贡献和杰出成绩的专家,可特殊人才移民。这是做法很省钱!

三、最有谋略的做法:跨国公司高管移民——EB-1

自己有公司,本身公司是跨国公司,自己的公司实力足够强大,现金流达到500-600万的人才或者人物。可申请EB-1 签证,获得全家美国绿卡。投资额是土豪作风的一半!

但是近年来美国对L-1,EB-1签证实现抽签配额,名额越来越紧,难度越来越大!多少采用公司控股L-1方式,到后来都打了水漂,在美国工作,仅是“到此一游”!

四、最美人心计的做法: 通过国际婚姻——K类签证

中国公民和美国人结婚,组建家庭,不失为中国公民获取美国绿卡的便捷通道,适用中美的单身人士、大学生留美困难的人群,但是如果纯是为了拿绿卡和美国人(美国人或者华裔)也存在巨大风险。

美国社会上傻瓜不多,为了绿卡想骗对方,反而被对方反骗的案例比比皆是,投资移民尚需资本和经营之道,国际婚姻也需要单身、无犯罪记录等基本条件,更需要“能力”。事实上,通过婚姻移民拿绿卡,是最快、也是最省钱的渠道。

五、最有亲情的做法:亲属移民

在美国公民身份的父母申请子女(未婚、未满21岁),公民子女申请父母,或者共鸣申请兄弟姐妹,都是亲情使然,如果你有这样的亲情关系,则是便捷渠道。这受排期限制,10年等得头发都白了,而且计划跟不上移民政策的变化。

六、最花钱的做法:留学

国内的父母送孩子到美国留学,之后想留下来,首先看大学留学的费用,一年的学费+生活费,约是4万—6万,加上买车额外开销,四年20万—30万美元。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再读研究生,还要这些钱,就是维持一个F签证。

或者父母很有钱,在美国搞个分公司,将孩子雇佣,转到L-1签证的范畴。虽然在美国大学镀金了,这个镀金的代价很高!前提是学生学有所成!反之就不说了!

七、最仗义的做法:朋友给工作机会

朋友兄弟某某在美国有公司,需要一个可靠值得信赖的人,如果你有专业,又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情谊,彼此信赖。这是申办L-1、EB-1的好机会。至于投资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看着办!

八、最厚黑的做法:黑下来

通过旅游签证、留学签证来美,签证失效,黑在美国,但是你一不小心触犯法律或者被发现遣返,将是十年不得来美。耐得住寂寞,不要犯法,隐忍十年二十年,身份总能解决。问题是生存成困难!

九、最苦命的做法:考证

考个厨师证、或者护理证,通过劳工签证来美,将时间捆绑在饭店或者小医院,工作超过10小时,没有时间看外边的世界、没有时间去享受,还要拼命为家攒钱。熬到工期结束,再考虑转变身份。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美国永久居民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为了获得绿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一1学生身份转为H一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绿卡。

  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他申请移民美国符合美国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个别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部分持F一1学生签证的人士,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士后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请移民。

  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径,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要。

  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

  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一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通常,移民局会在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这些人如通过专业移民律师,援引“国家利益和推荐信,论文是特殊能力的硬指标,推荐信的写作技巧也是成功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研究中取得了具体成功,但还未来得及发表成果的人,靠推荐信的作用。对于某些在校的高学位学生来说,也可利用这一程序,提前申请绿卡。

  取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递交美国的“1040税收申报表”,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若被证实触犯了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

  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近年不少港、台的华人申请移民到美国,但是当取得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后,便纷纷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发展。

  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境时间超过一年者,应先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回美证自离境时起有效期可达两年,如两年内当事人仍然没回美,则只有向美国驻海外领事馆申请“特别移民”签证,获准后方能返美。

  移民局会考虑下列因素,以决定申请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包括: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是否继续以居民身份申报税、保持与美国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房地产证明书、银行帐房、信用卡、有效驾照等等)、申请人亲属及家庭成员所在地、申请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

  有意成为美国公民的绿卡持有人必须明白,回美证虽能保留其绿卡,却不能缩短用来申请入籍所需的时间,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时间和实际上居留时间。同时在申请人入籍时,申请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有一半时间居住在美国。

  为要保全永主居留权,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下列具体行动可供参考:

  (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万美元可以免税。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应该填写1040表格,同时还应该填写1116表格,以计算多少收入可以免税;

  (7)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

  (8)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

  对于移居美国的外国公民,在未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前,即入境后的5年之内如果要回国,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观光的话,因期限长短不同,有4种不同的证件可供出入美国国境使用。

  (1)出入境加注。新移民领到永久居留身份证明以前,可凭原持护照上的加注印章作临时出入境的签证。此种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时,口岸移民官员作为入境查验,而加盖的入境许可证章,允许持证人在半年或一年之内凭此证明进出美国。

  (2)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即绿卡。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即能返回,可凭此种证明出入境。

  (3)再入境许可证。外籍侨民如欲离开美国在一年以上,应该在离境3个月前,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即回美证,此种证件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持有再入境许可证明的人,在国外旅游或经商后,意图再返回美国时,不必申请签证。申请再入境许可证时,申请人前往当地移民局索取一份I一131表格,或电话向移民局索取,请移民局将I一131表格寄给申请人。I一131表格是专门用来申请再入境许可证的表格。

  上要认真写明自己的外籍永久居留登记证(绿卡)上的号,预计在何时,何地离开美国和前往的国家以及要离开美国多长时间。将填妥的I一131表格缴移民局,并附上2张彩色照片。最好在预定离境至少1个月前提申请,因为一般要等几个月才会批准,不过申请人不必等到回美证拿到手才离开美国。申请入可在申请书上说明,前往国家的使馆领取回美证。

  (4)特殊移民签证

  这是永久居民返回美国时,证明永久居留权最有力的文件。要取得该签证,申请人应向美国领事官证明,他已取得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到海外只做短暂的逗留。

  申请特殊移民签证,应索取OF一230表格,证明文件是绿卡或已失效的再入境许可证。美国领事官若认为申请人确无放弃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思,则发给特殊移民签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12-25

1、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为了获得绿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 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一1学生身份转为H一1B受 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 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 绿卡。 

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他申请移民美国符合美国的 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个别具有特殊能力 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 

部分持F一1学生签证的人士,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 士后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请移民。 

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 ,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 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 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 径,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 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 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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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绿卡福利有:

1、享受美国政府规定的福利;(如:每位家庭成员任何时候都可自由进出美国,并居住在美国)

2、生活费比许多工业化国家便宜;(如:子女在读于各大专院校,可付与州民相同的学费)

3、学生可以在学当中合法工作;

4、享受美国的各种经济环境、突出的就业机会、超群的生活水准;

5、可享受就读公立学校、医疗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社会福利;还可经过适当申请手续,可以招请其他家人去美国。

参考资料:/wapbaike.baidu.com/item/%E7%BE%8E%E5%9B%BD%E6%B0%B8%E4%B9%85%E5%B1%85%E6%B0%91%E5%8D%A1?fromtitle=%E7%BE%8E%E5%9B%BD%E7%BB%BF%E5%8D%A1&fromid=4310681×tamp=1545233495173"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美国永久居民卡">百度百科-美国永久居民卡

第3个回答  2019-07-25
申请绿卡基本上分两类,即家属和劳工。第一类即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亲属成为永久居民(绿卡)。公民可以申请下列亲属:家长;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移民法对儿童的定义);超过21岁子女;已婚子女;兄弟姐妹。永久居民可以申请下列亲属: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
家属申请绿卡分两个步骤。第一步提出申请后,移民局需要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以及和他(她)担保的人是否符合上述亲属关系。符合条件之后,才能进行第二步,即申请调整身份。第一个步骤要花很长时间,从3年到12年不等,专家提醒民众不要轻信一些人所说的“捷径”而上当受骗。
 
不过,公民的家长、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这三种人具有优先权。优先权体现在两方面:第一,第一步申请立刻批准(其它人必须等配额);第二,如果他们以合法途经入境,但是延期居留或非法打工,他们仍然可以提出调整身份。
上述三种人除外,当第二个步骤开始时,要求成为永久居民的亲属必须有合法身份,否则美国移民局不会接受调整身份的请求。举个例子:某女子是美国公民,为弟弟申请绿卡。弟弟以合法身份进入美国国境,但是延期居留了12年,这时候,尽管他终于等到配额,本来可以要求调整身份,但是由于在美国他没有合法身份,因此移民局不允许他调整身份。如果他回到原来居住国,希望通过领事馆再次返回美国,继续办理手续,那幺他必须再等10年,因为一旦在美国延期居留超过1年,再次入境必须至少10年后。
不过也有例外。根据245(i)法,如果申请书在2001年4月30日前递交,而且申请绿卡的亲属在2000年12月21日前已经到了美国,那幺,尽管没有合法身份,在第一步成功后,并交纳罚款后,可以要求调整身份。
申请入籍人士要了解美国移民法,才能避免事倍功半,甚至上当受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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