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认识三个月就草率结婚了,到现在为此都有三年几,在这三年里面,妻子不工作没收入,我负担太重,经济上压力大!而且感情生活很痛苦,性格不合适,感情渐行渐远,于是我提出离婚,但她却死缠烂打不肯离,还以死相逼,我跟她说诉讼离婚,她更加疯狂,要生要死,后来她走外面住了,我以为她会冷静,谁不知她发了很多所谓爱我的短信给我,还发了些淫秽内容,我觉得她好变态,所以我更加坚定要与她离婚,我真的不能跟这样的人再在一起!我和妻子没有儿女,也没有房产,也没有债务!就像是有结婚证的情侣!!请问我能离婚的机会大吗!!真的想尽快处理这事,不想跟这样的女人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半年吧,不是一年吧
追答是一年。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