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停缴了社保,未缴够15年的,还可以补缴吗?如何补缴?停缴的那几年还需要补缴吗?假如不补缴的话.在接下来的时间累计之前缴了的重新开始续缴可以吗?在异地的话应该如何补缴呢?个人缴费有什么要求?知道的朋友请指导下。谢谢了!
可以补交的。
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扩展资料:
补缴社保应带以下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社保补缴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28%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20*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8%*1,7
以前缴的一年社保是不会作废,有你的社保缴费记录。缴15年社保费是可以累计计算,没有要求必须连续。2013年10月上班时,单位是你的新单位的话,新单位不会,个人也不能补缴2012年6月至2013年9月期间的社保费。如果不是新单位,还是原来的单位,并且一直保持劳动关系,那么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
拓展资料
除非单位经济困难申请了暂缓缴纳社保,可以补缴。或者单位违反规定,没有帮职工参保,经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审判要求必须补缴的。其他情况都不能补缴。但是,你只要继续交往后的就可以了,之前的缴费期限和以后的都会合并计算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社保是可以进行补交的,具体的补交需要的手续和流程如下: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拓展资料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共有3800万人弃缴社保,加大了个人账户空账压力。
2018年5月1日起,深圳市将人工耳蜗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效期5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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