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9届毕业生,毕业时未签订就业协议,报到证派至原籍教育局,因报到证上报道期限只有两个月,我托人代报道,后来报到证上多了派至县教育局及章,并返还给我本人保管。问题:1.我还算是应届毕业生吗2.如果我想在非原籍地落户,我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落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