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个月?

如题所述

1约定三个月的使用期,有文件吗?如果有书面的文件,你们人事部又不给你办理转正手续的话,说明你们人事部是个傻 X.。因为试用期过后不办理转正手续,默认为公司认可转正。因为是三个月的试用期,所以默认为转正合同期限为三年!

2如果你的条件都符合,然后你的表现也很不错,你可以下班后,与公司的同事一起吃个饭,打听一下,他们原来转正的情形是什么样的,如果你这种是普遍的,而不是个例,那就请你安心等待。

3我想说我就遭遇了这事,实习五个月。每个月1500根本不够吃住!在一天早上家人劝我要么转正要么离职。我去跟老板说了,老板说我能力还不够,不给转正。在没有备胎工作的时候果断离职!

4这只能说明公司的办事效率实在底下,当然了这是往好的方面想。

一家有效率且规范的公司,实习期既然已经到了,该转正转正,该辞退辞退。这种悬着不宣判的行为,只能说HR系统有问题。要么是人为慵懒,要么是系统BUG。

5私下请老大吃个饭,搞搞人际关系,或许转正快些,至少知道为什么不给办转正。

6直接问人事呀,什么时候给转正?告诉日子了就留下,支支吾吾的辞职呗,主动无理由忽略你转正的问题,这家公司也不咋地。很简单的问题,不要觉得碍于面子什么的,现在的社会,要面子是什么也得不到的,在公司更没必要讲人情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26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是“白用期”:

单位解除合同是需要给出法定理由的,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假如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协商解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现在单位既不协商也不提供真正缘由,仅仅一句“业务调整”显然是不对的。

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举证其解除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违反试用期规定的例子: 

a某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并同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

b某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约定过了一次试用期,如果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调换了新的工作岗位,在此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又与他约定了一次试用期。

c某一企业只与劳动者签订了2个月的劳动合同,却同时约定试用期为30天。

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约定了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是违法的。

违反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3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所约定的试用期,如果还没有实际履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改正,使之符合本法的规定;如果无效的试用期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解:

如法定试用期为1个月,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当这个试用期已经履行了,支付赔偿金的期间就是从试用期的第二个月至第六个月的时间。

假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1年的试用期,并约定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每个月1500元。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是违法的,因为超过了6个月的最高时限,如果劳动者已经实际履行了8个月的试用期,则用人单位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的期间为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即8个月减去法定的最高时限6个月的期间,是2个月。在此例子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1500元x2=3000元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7-12-26

这两天小编在南京找工作,因为小编之前有过培训的经验,所以小编看中了一个南京的培训学校的岗位,经过初试复试等等考核,小编很高兴的同意了该培训学校的offer!可是单纯的小编慢慢的踏入了一个巨大的坑。小编当时在前程无忧投递简历时,前程无忧上面明显的标注了五险一金的明显的标识,可是当小编进入学校当天办理入职时,人事给我的答复是我们公司试用期都不签合同,两个月转正后签合同。当时小编懵了。

图片截取于前程无忧

这边读者们可见上图,网站上面标注了五险一金,当我办理入职时问人事,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公积金时,人事给我的答复是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转正后签约合同缴纳社保,转正一年后开始缴纳公积金。这时小编内心泛起了涟漪,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给了这样的企业这样视劳动法于不顾的勇气。

图片截取于网络

国家劳动法明确的规定了试用期是包含于工作年限内的,而且是必须缴纳应有的社保的,小编不知道到底还有用人单位铤而走险的去躲避这些应有的行为,或许是真的不怕招不到愿意忍受这些违法行为的而要工作的员工吧!小编在这里只是希望少一些这样的公司,多一些胸怀宽广的用人单位!

图片来自网络

好吧,聊到这里,小编要去投简历找工作了!

第3个回答  2017-12-26

这是我在职场中亲眼目睹的事例,文中的慧慧是化名。

慧慧和我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她进公司时刻有6个月了,依照合同来说这个月做满正好过试用期,即即将开端正式作业的她既振奋又忧虑,振奋的是她立刻能够变成公司的正式职工了。可是她也忧虑,因为她的小宝贝立刻要出生了,要回家备产,怕会影响自个的作业。一星期后,慧慧向司理请假,司理赞同了,准了她三个月的孕假。

三个月后,慧慧带着等待和丰满的状态再次回到了公司,来到人事部单位报导后,人事部司理的话让她震动了,人事部表明他们这边没有慧慧的资料,公司档案里记载的是慧慧现在仍归于试用期,还需要3个月才干转正,也就是说,慧慧请的那三个月假日并不是白放。慧慧听了这话后心情很失落,她辛辛苦苦地为公司作业了6个月,好不容易快要过公司试用期了,得到的居然是这种成果。

她找到了总司理,很惋惜的是总司理说要依照人事部那儿的组织来,他也不能说了算。慧慧觉得很无助,可是又很无法,因为这个岗位对她来说格外主要,终究她挑选留了下来。

又过了3个月,慧慧总算如愿以偿地过了公司的试用期,变成了一名正式职工,可是来来去去她在公司的试用期长达9个月。

吃亏不是福,职场人要学会维护好自个的利益

许多职场新人因为缺乏职场经历和劳动法认识,遭到公司不公平的待遇后,只能觉得很无助。不是每一家公司都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个细节,维护好每一个职工的权力的。许多时分维护好自个的权力只能靠咱们自个,像慧慧这么的同事我想还有许多,在职场中吃过许屡次的亏,可是她却毫无办法,乃至没想过运用自个的权力来维护自个的利益。

职场知识遍及:脱离公司再回来,是不是要再次进行试用期?

依据劳动法合同规则,公司职工假如脱离公司再次回来的话,是不需要在进行试用期的。职场规则一个职工假如脱离了这家公司,要回到了原单位,即便呈现了他调了不一样的部分,或许从事了别的岗位,假如仍是在这家公司作业的话,也不能再请求职工在进行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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