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办了一张平安信用卡(百事达金卡),激活了但都没有用,现在卡丢了,卡的密码资料都忘了,手机号码也换了,前几天突然以前的同事说收到我的信用卡的帐单,要还年费300多,当时就蒙了.
平安信用卡激活但没用,听朋友说激活后3个月不用,就自动注销了,可现在要还年费,怎么办,要还这冤枉钱吗,那卡的所有资料都忘了,不还会有不良记录吗?希望大家帮帮忙~~~~
每张信用卡都有一个有效期,一般是发卡后的3~5年。
有效期通常印在卡片正面卡号下面,有四个数字,中间用/隔开来的,前面是月份,后面代表年份,10/19,意思就是说,到19年10月的月尾这张卡片就失效了。
如果持卡人在信用卡卡片有效期之前都没有开卡使用,那么信用卡就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