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上,各种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常见的是一些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然后劳务派遣公司送他们去合作公司工作。这种现象挺正常的,也是符合规律的,也是正常的派遣。但是最近有员工反映在工作单位工作了十几年,突然被公司送到劳务公司,出现了所谓的反派遣现象。这样做违法吗?
一个明确的答案:非法。如果公司做到了这一点,作为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也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之所以违法,是因为问题出在公司,因为员工和机构之间还是有劳动合同的,我也相信原合同不会有这样的规定,即使有员工也不会同意。既然主体今天提出了这样的问题,那就足以证明合同中没有相关规定。再者,既然公司还能发挥派遣员工的权利,就说明和员工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如果到期,合同将自动终止,公司将无权控制员工的下落。所以总体来说,员工还是和机构有劳动关系的。
既然有劳动关系,假设某事业单位要把员工送到其他劳务公司,前提是先终止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员工因公司原因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不接受建议或有权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
1.因用人单位原因(包括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法律依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标准可参照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后,按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为上述标准的2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一倍的赔偿金。
当然,我们只是做了一个假设,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这种做法的不合理性。再者,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如果公司擅自将员工调离工作岗位,员工可以选择不接受,也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反正这样的做法是极其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