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颅骨骨折

我一朋友家的邻居家猪狗不如,因为琐事多次辱打骂朋友家老人。其一直忍让反而遭致欺辱,因是邻里,派出所不知做了多次调解,仍然未果;反倒是助长了对方的嚣张气焰。老人又一次被殴打后,战争升级后导致对方颅骨骨折,现在一直住院(没有生命危险),请问需要做什么程度的赔偿和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七条规定:“颅骨单纯性骨折为轻伤。
如果你表述的情况属实,那么你朋友家邻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应该承担《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2-30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当时的具体情况如何?如果是因对方殴打自己,自己反击的,属于正当防卫,最坏也就是个防卫过当,那么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处罚,民事赔偿亦然;如果不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那可能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另外,具体的伤害程度要由医院或具有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果仅是轻伤以下的程度,又是邻里纠纷,则一般归为普通治安案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最大可能就是调解赔偿,最坏就是个行政拘留。
但是据你所说,颅骨骨折,已经不属于轻伤了。
第2个回答  2009-12-31
轻伤判3年以下,重伤3到10年。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第3个回答  2009-12-30
颅骨骨折,已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