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750元钱。已经两年了,写了借条的。现在他却不认账了,怎么办啊。大家帮我

如题所述

根据情况你可以这样:1.如果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而你在还款期满后两年内向他要求还款了,也就是你要在还款期满后两年内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否则你就没权向他要那钱了。另外注意第一次主张还款与第二次主张还款间隔也不能超过两年,否则也无权要回钱了。
2.如果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你随时可以主张还款,但你要给他一个宽限期,比如一个月或两个月,那么自宽限期满两年内你又没有主张权利,你就又没权要回钱了。
3.有借条就是有力的证据,不用担心,根据上述两条对照你自己的情况做判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上述主张权利包括你向他要钱、向法院起诉、请求调解委员会调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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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31
把欠条给他看。我觉得他可能是和你开玩笑
第2个回答  2009-12-31
我认为--
冤家宜解不宜结
倒不如算了吧。
其实,你并没有亏
至少你可以通过这件事明白:那个人不是好人!
用750元来换取一个人的诚信,我认为:值!
第3个回答  2009-12-31
报警
第4个回答  2009-12-31
打110叫警察叔叔
第5个回答  2009-12-31
从欠条上写的时间后两年可以起诉它,但如果过勒两年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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