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登记,变更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六条规定:“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规定:“税务登记证件正本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纳税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扣缴税款事项、发证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