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缴纳了社保,但是原单位只发了一张市社保局的卡给我,在市社保局查询我的社保里面只缴纳了三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问了原单位管社保的回答是其余两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交的是省社保。(注:我没有省社保卡)想请问一下,社保可以分开两个社保局缴纳吗,如果可以我要如何查询我省社保缴纳部分,如果不可以,是不是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你辞职了。你应当让公司为你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你凭这个证明到人社部门办理社保停缴手续,你也可以不必顾问,直接请原单位人员及时为你办理停保手续。办理停保手续时,如果社保卡已在人社局,处于可发放阶段,你可以取到,否则等大家的社保卡一起下发时,你到原单位拿就是了。或者留下人力资源部的电话,让他在卡发下后第一时间告诉你。
你到新单位,考虑到你有社保卡,当然希望新单位续交,在你卡未下来,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开到后,到新单位报到时,新单位可以直接为你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连着原来的社保账户缴费。新单位在办理用工登记后,可以直接与人社局协调将你的社保卡转给新单位工作人员,然后交给你。你处理该问题的核心是,新旧单位劳动关系衔接,则社保关系衔接,不要在意社保卡的发放。社保卡迟到不影响你社保关系的衔接。过去,没有社保卡,日子不是照样过。追问

我上面说了我有社保卡是市社保局的,但是在市社保局查不到我缴纳的另外两险,原单位答复是另外两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他们缴纳的是省社保局,这样做合理吗?如果这样合理那我的省社保就应该有一个查询凭证才是,可现在没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