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两位老人共有财产,其中一位过世了,另外一个还在世,在世的老人想把房子直接给儿子一个人继承,老人和女儿都放弃继承,这样可以吗?怎么办理?
女儿愿意放弃继承这份额,那么儿子可以继承吗?因为其中一个老人还在世,按照继承法,在世老人处置自己这部分份额,整个房子都给儿子,这是算继承还是赠与?
追答女儿放弃她的继承份额,对应的她应该继承的那六分之一,在其余继承人之间分配,最终在世一方老人得到1/2 + 1/6 + 1/12 = 3/4,儿子得到 1/6 + 1/12 = 1/4
在世老人生前处置自己的财产,属于赠与。继承是在死后才有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