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主要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附加险并不能独立购买,它是附加在基本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以及交通强制责任险)上购买的,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损失险、自燃险、涉水险等。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基本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保险。
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的驾驶员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如果玻璃单独破碎险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注意“单独”两字,如果是其他事故引起的,车辆损失险里也可以赔偿。
自燃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划痕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
车辆涉水险简称涉水险,全称车辆涉水行驶损失险,是专门针对因水淹导致的发动机损失进行赔偿的一个险种。只有购买了涉水险的车主,在遇到涉水造成的发动机进水,引发故障时,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相应理赔。
设备损失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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