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老婆名字,老公可以做户主吗

结婚后我们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的身份证过期了,所以房产证只写了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我老婆是农业户口,不想迁入城镇户口,请问我可以立户做户主吗?我和我儿子的户口可以迁入吗?我老婆的户口不迁。

房产证是老婆名字,老公可以做户主。

户主和房主不一致的情况下,对于房屋的买卖没有影响,户主是户籍管理登记的范畴,户主是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

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利,就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以及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这也同样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房产证是老婆名字,老公是可以做户主的,户主是户籍管理登记的范畴,这和产权登记是两个概念!
  如果户主和房主不一致的情况下,对于房屋的买卖没有影响,但是在户口的迁移上有很大的影响,不经过户主的同意,该户内只能迁移本人户口!户主可以迁移整户户口!如果买房人要求整户迁出的话!房主不是户主的就比较麻烦!
第2个回答  2015-06-17
房产证是老婆名字,老公可以做户主,户主和儿子的户口可以迁入的。
第3个回答  2015-07-07
可以的,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第4个回答  2010-01-27
可以,直属关系都可以的,你也可以做户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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