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死亡证明怎么开

我儿子两年前被大水冲走,尸体没有找到,现在为给小孩办准生证,需要死亡证明得怎么办理?

亲人异地死亡的,如果是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因疾病死亡的,由医疗机构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如果在家中因疾病死亡的,由死亡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材料进行调查,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因事故或突发事件死亡的,由死亡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死亡医学证明书》为一式五联,第一联由出具单位留存,第二联由出具单位定期汇总后交当地疾控中心,第三联供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时使用,第四联供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使用,第五联由家属留存。

扩展资料:

据公安部门介绍,对制售 假证者的处罚力度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而有分轻重。制售 假证情节较轻者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罚款或拘留。

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13

第2个回答  2014-08-12
根据你的描述:
这个需要到死者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经法院认定后,法院会出裁定,确认死亡,因失踪、意外事件、自然灾害下路不明的都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由法院宣告死亡。
希望对你有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03
只能在本地政府部门开(家庭所在地公安局)。没他法。你也可以找在本地的帮忙开个证明,或让公安局发个传真到你的地方,一般电话听就有传真机。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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