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法律疑问

在地铁站发生抢夺事件,受害女子大声呼救无人理会,抢匪跑到一市民身边时,被该市民自带电棍电击倒地,几分钟后市民和抢匪被赶来的警察一并带走。请问,市民此举会有何惩罚或奖励?

典型的正当防卫,1.抢夺后的逃跑属于正在进行中的犯罪,2.电击倒地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即未超出超出必要限度。3.为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所以市民应是见义勇为,可向政府申报奖励。追问

疑问是:1,抢匪不是抢夺该市民而是一女子,2,私自带电击棍在公共场合并使用属于违法行为,3,若政府奖励该市民,是否会引起其他市民效仿,出门也带电击棍。

追答

    请参见法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行政方来说,法无明文许可即禁止;对于公民来说,法无明文禁止即许可。所以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公民私带电击棍出行,即是可以。

    谁丫吃饱了撑的没事带个电击棍出门玩儿啊,不小心戳到人可要负法律责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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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8
市民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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