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14岁未能年的学生,由于最近学校很乱,于是我就去买了一些武器来防身,有匕首,甩棍,还有双节棍。
有一天当我正在练习双节棍的时候不小心到伤了我的一位同学,由于我那个同学天生内向(此人已经18岁)所以他的家长认为我是故意伤人。然后他们就发现了我的那些管制刀具。于是就报警了。
他们现在想要告我在公共场所携带管制刀具。
还有就是使用管制刀具蓄意伤人和示威。但是据我了解双节棍不属于管制刀具啊。请那位懂法律的大哥大姐能够帮帮小弟!看看如果有罪,会怎么判?
不过我最近发现了一件事,而且我还有证据,就是他的阿姨和他说不可以说真话,威胁他说如果你敢这样说我就马上带你离开上海,我同学一听就怕了,只敢服从,于是他们来学校那天不管他的家长说什么他就知道点头。在警察局也一样,逼着他说假话,请问他阿姨这样算不算犯法? 有。他自己打电话给我的时候说的,我还把他讲的话录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