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监狱探视需要什么证件?

我朋友在福州闽江监狱服刑,请问我可以去探视么?需要带什么证件?我能带什么东西去?
是不是要去派出所开关系证明书?

去监狱探视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与罪犯亲属关系的证明。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也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监狱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20

一、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亲属,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与罪犯亲属关系的证明。

二、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三、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四、证件条件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探监注意

你的朋友说没有登记你的名字,不希望你去探监。他所说的登记名字,是没有这一回事的,因为探监并不需要服刑人员进行事前登记。

但是,如果你去探监的时候,他不想见你,这是完全可以的,因为教员也不能强求他接受你的探监的。他不想你去探监,但你也有办法可以达到你的探监目的的,方法如下:

1.和他的家属一起去探监。

2.和别的朋友一起去,但是以别的朋友的名义探监。

3.你自己去,以别的朋友的名义探视他。但是这要取得狱警的同意,事先进行协商。

第2个回答  2019-06-14
一般探监时,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件。

1、会见人需出具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3、会见人系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外国籍的,按照《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司法部76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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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一般看的话是要有会见证的,如果是家属没有带会见证那就带户口本啊什么的,能证明是亲属那是可以看的,去的话那也要搞清楚他在哪个监区,星期几接见,朋友的话一般是不能会见,除非你在那个监狱有朋友带你进去!
至于想带什么东西的话,一般不要到吃的什么的,可能带不进去,那里面有超市,给他上点钱到卡上就行了!主要还是带点衣服鞋子,但不要带皮鞋皮衣,那是禁止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我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在实践中,罪犯亲属可持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与服刑人员关系的证明,并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接见日期到监狱接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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