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与都德小说叙事伦理的比较
【摘要】霍桑与都德是19世纪同受宗教文化影响并试图为解决资本主义道德危机而寻找某种伦理可
能态的异国作家。相比之下都德更倾向于以博爱与大善作为故事叙述的基本伦理支撑,参考14世纪的城邦文明对伦理的幸福内涵作出设想。霍桑则受困于清教主义关于人性恶的悲观论调,着意于善恶有报的道德反思。显恶与惩恶的主题安排同时彰显了其小说叙事应坚守的道德底线,反映了现代人们的伦理期待。
【关键词】霍桑;都德;小说;叙事伦理;伦理期待
Abstract:In the 19t h century Hawthorne and Daudet were affected by religious culture who should discuss t he value of ethics under t he background of capitalistic moral crisis in t heir fictions. Daudet inclined to t he et hic narration in his early works on caritas and goodness, imagined a ideal world referring to t he ancient civilization in t he 14t h century. In comparison with Daudet, Hawthorne was puzzled by the puritanical pessimistic opinions, showed us moral standards and the ethical expectation of t he modern people rethinking on t he wages of sin.
Key words: Hawthorne; Daudet; fiction; narrative ethics; ethical expectation.
相对而言理性伦理指的是普遍的道德伦理,它探究一般的道德法则和人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叙事伦理则是“通过叙述某一个人的生命经历触摸生命感觉的个体法则和人的生命应遵循的道德原则的例外情形,某种价值观念的生命感觉在叙事中呈现为独特的个人命运”[1]。它是理性伦理在文本中的具体表现,主要探究伦理的可能性形态。亚里士多德曾主张正义、友爱和怜悯的道德分析应建立在现实的个体行为基础上,而文本中的叙事伦理展开则有赖于作者的创作品质。19世纪的西方文学以宗教设计的理想世界作为作品中伦理叙述的参考,人们企图借助宗教信仰为现实环境中的伦理理解寻找支撑。不过宗教不同于伦理,宗教的价值判断、道德批评是建立在人对上帝的信仰基础上,而伦理则是建立在人们用理性对现实生活的反思的基础上。宗教之所以具有伦理色彩,是因为宗教教义具有某种社会效应,与伦理的终极目标不谋而合。宗教的介入使得作品中的伦理分析建立在一个更为复杂的文化背景之下。
霍桑与都德是生活于同一世纪前后仅相差三十余年且兼有浪漫与现实主义品质的异国作家,善以信仰的视角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水平与伦理现状作出评判。普法战争之前法国作家都德(1840-1897)一直往返于南方故土和巴黎之间,为普罗旺斯淳朴的民风与虔诚的天主教文化所感染,博爱与大善是他作品叙述的基本伦理支撑,在温馨淡泊的生命感受中萌发出济世主义的宗教情怀。正如他在长篇《小东西》与短篇小说集《磨坊书简》中所说“,世界上只有一种幸福,那就是替别人谋幸福”[2],而刻板偏激的仇恨不过是“弱者的愤怒”[3]。都德选取的故事题材或来自生活或源于民间传说,表现了现代社会人们的情感诉求和价值取向。小说中的人物一般具有虔诚、宽容与慈爱的精神品质,担负起与人为善的道德责任。他甚至赋予了故事人物以上帝的形象特征,并遵循了人心向善的基本伦理法则来叙述人物的生命感觉:爱与被爱。美国作家霍桑(1804-1864)却背负着人类的罪恶遗产,把各种社会问题置于自己种族及民族的以往历史之中加以观察,以作品中的道德寓意作为实现忏悔与保持秘密的最优方式[4]。《红字》写青年牧师丁梅斯代尔与已婚少妇海斯特的不伦之情以及由此而带来的灵修苦旅,违背风俗民约与宗教戒律的海斯特被判示众并终身佩戴“红字”。波士顿的政教要人作为通奸罪的审判者引导众人残忍地完成了对海斯特的精神围剿。新英格兰人似乎一夜之间变得正直了,人们为追求殖民地的良风优序而鄙弃“A”字以标示自己的清白与善良;清教徒则展开人类原罪的联想,借助上帝的形象力量让灵魂卑劣之人接受惩诫。与《红字》一样《,七角楼》的故事也是发生在北美新英格兰地区。小说通过讲述平琼与莫尔的家族世仇来揭示“祖宗犯罪,殃及子孙,因果报应,古今皆然”的主题[5]。平琼上校利用手中权势捏造莫须有的罪名,把平民莫尔当巫师处死,从而霸占了莫尔家的土地并建造了豪华的七角楼,然而此后的几代人都在莫尔的血咒中得到报应。在善恶对比中霍桑较之于都德更善于挖掘人性中极为阴暗的一面,并在伦理与信仰之间找到一个交集、形成一种同构关系。都德早期的主要作品(长篇《小东西》《达拉斯贡的达达兰》与短篇小说集《磨坊书简》)具有浪漫主义色彩,表现了南法国人的生活哲学与性格特征[6],奉献与宽容同时成就了小说人物的精神高度,就像书中朴实乐施的封维依村民、虔诚无私的牧师以及孱弱本善的哥哥。都德的小说里没有宏阔的背景介绍与曲折的情节安排,只有细节的真实,人物呈现出其生活中的原型态。霍桑的《红字》则凸显了17世纪新英格兰人的精神临界点,违背公规俗约的主人公是罪人也是受害者,波士顿上层的一次道德秀同时造成了另一场道德灾难———无辜的珠儿被视为恶魔的后代与母亲海斯特一起被社会所孤立。同样《七角楼》以恶报恶,莫尔家族的一员马修木匠利用催眠术羞辱善良无辜的艾丽斯。小说中冗长的议论与心理评述似乎掩盖了其情节铺开的艺术性,人物在道德悖谬的怪圈里诠释了人性的虚伪与丑陋。虽然出生于地道的清教世家,霍桑却并没有成为一名清教徒,然而矛盾的清教思想影响又使得他在认同人性恶的同时对清教徒的狭隘和偏激充满怀疑和厌恶[7],清教信仰终究不可能为波士顿的社会良序竖起屏障。都德没有霍桑那么坎坷复杂的身世背景与宗教的消极影响,对人生中世俗的规范与是非标准有时甚至不免有点超然(柳鸣九先生语)。
伦理不仅与个体心性气质相关,也离不开时代、民族的价值偏爱、精神气质或体验结构[8]。霍桑与都德都生活在社会急剧变化的时代,当时的法国资产阶级政权还不够巩固,虽然商业经济发展迅速却党派斗争频仍;美国在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南部农奴制度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发展对国内统一市场的需求,内战的阴霾笼罩着北美上空。特殊的时代背景为众多的文学作品提供了多维度的叙述空间,而工业革命则无疑是19世纪西方文学浪漫伤怀最直接的源头。早期的南方之旅对都德充满着诱惑与启迪,于1866年开始创作的《磨坊书简》正是一本传承古风、具有某种道德寓意的佳作,代表了资本主义时代人们对民俗公约社会的价值认可与精神眷念。“达达兰”系列(1872-1890)则集中反映了社会转型时期普罗旺斯小人物的无奈与不安。达达兰本是达拉斯贡的地主却为平庸的生活所困扰,幻想成为锄强扶弱的英雄却常常留人笑柄。达达兰的不合时宜之处就在于他以古骑士的精神视阈去认识现时代的社会人情,结果处处碰壁。在都德早期的作品中理想的抒写成分多于批判,就是后期创作于1873年的《繁星》与1884年的长篇《萨福》依旧能显示作者对人性向善所抱有的信心。出身于小业主家庭的他对社会问题的认识明显不及左拉、巴尔扎克等人那么深刻、尖锐,也不如霍桑那么充满理性的思辨色彩。霍桑也以熟悉的家乡文化为背景,并善于将个体的伦理困境放大至社会问题的层面并带来悲剧性的审美效果。《红字》有两组交错发展的矛盾冲突,即主人公的罪行为与宗教教规;人类罪性与现有的社会伦理秩序。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罪,都是社会良序的威胁,而引导形成新英格兰殖民时期最高道德法则的人恰是“最坏的罪人”。亲情伦常与社会公序是霍桑作品常常涉及并深入探讨的一对伦理范畴,在《七角楼》里,上校倚强凌弱挑战人心向善的道德常态,夺财害命并结下世仇平琼法官为掠夺家财无视手足亲情、残害长辈。《拉帕西尼的女儿》是一个有关科学与自然、理性与亲情关系的著名短篇,药物学家拉帕西尼为了科研不惜以女儿为实验对象并害及无辜,对功利与实用的追求使人们已经丧失了人的正常德性,小说影射了在财富集中过程中美国现代资本主义的病态道德观。与都德田园牧歌式的叙述方式不同,霍桑的小说有着厚重的社会内容与强烈的批判倾向,他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处在了一个宗教与哲学的理性层面,作品中探讨了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霍桑不满清教徒的虚伪偏激以及人们围绕阶级、尊严和地位所展开的冷酷争斗,他采用曲笔与象征的形式,为现代人的心理剖析寻找历史的叙述本源[9]。宗教同为二人提供了一个思想的前提与伦理批评的参考对象,所不同的是都德感受到的是源自故土的生命暖意,霍桑却无法回避清教的刻骨之伤。
相比于都德早期作品的伦理叙述,霍桑的《七角楼》可谓是大爱与大恨的结合,一百多年前结下的家族仇恨终于在两家最年轻的一代霍尔格雷渥与菲比的爱情中划上句号。大团圆的故事结局显示了霍桑对向善主题的认同,并让人联想到《红字》所掩藏的伦理意图,诚实与本善最终使牧师和医生的灵魂得以复苏,前者能坦然面对“红字”,后者把自己的财产赠给了与他并无血缘关系的珠儿。其实霍桑也并非完全的悲观主义者,他相信“人类的一切进步都是围绕着一个圆进行的”,是“螺旋上升”的。《红字》与《七角楼》寓言式的结尾正说明叙事伦理作为文本伦理所具有的现实意义,这与《磨坊书简》所蕴含的伦理表达有相似之处。不过人们对现实的伦理期待反映于作品中,有时也会造成一定的逻辑错位,因为产生于隐含作者、叙述者、人物以及读者之间的个体生命感觉作为叙事伦理的生成,是重新描摹人的道德的可能性,寻求在不确定的人生可能性中可能生活得幸福的条件[10]。霍桑视真诚为人性完善的美德,试图为抵御19世纪美国资产阶级的道德侵蚀而寻找信仰的支持的做法,显然缺乏足够的现实条件;都德对幸福乐土的渴望也最终为现实主义的批判写法所代替。
都德早期的创作意在扬善,在接受自然主义与现实主义文学思想影响之前,都德以温婉的人道主义视角对资本主义上升阶段法国社会的道德现象作出评判,而这种评判是以14世纪农业社会的城邦文明(见《磨坊书简·教皇的骡子》)作为参考。作品中暗含作者关于人类生存状态的理想描叙:人们免于战争和饥荒的困扰,没有仇恨,并忠实于自己的信仰,在爱与善的基本道德法则下幸福地生活。可事实上因为物欲横流、信仰迷失,19世纪的西方宗教已成为一个徒具仪式的名词,面对人心不古的社会现实,都德更倾向于表达对爱和善的伦理期待。霍桑的作品侧重于显恶与惩恶的道德批判,他借鉴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具有哥特式文风的现实主义写法,关注“人的心灵”以及“深层次的个体心理”[11]。作品中恶恶相报的情节彰显了小说叙事应坚守的道德底线,即剥夺他人生命也是一种“罪”[12]。霍桑小说的道德终点仍是扬善,从菲比身上作者相信“人类之间的同情心与吸引力比我们想象的要微妙得多,普遍得多;它们不但存在于不同种类的生命机体中,也在不同种类间传播”[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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