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自2006年12月1日起,广州禁行电动自行车“教育纠正期”结束,并进入全面处罚期,从几日开始,广州电动自行车上路车主将被罚款。
处罚情况:
一、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二、对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三分,并依法扣留无牌机动车。
三、对于非法上路的不超标电动自行车,警方予以扣留,并以驾驶无证无牌的助力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的理由对车主处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