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与右转都是绿灯情况下,不能从右转弯道进行直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红绿灯前行驶的注意事项:
按照公安部下发的相关通知,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规范设置、安装和使用,提高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技术水平,部分城市更换城区主要道路的信号灯,将原安装的信号灯更换为新国标信号灯,进一步明确路权,提高通行效率,降低安全隐患。
使用新国标信号灯后,对右转弯方向和直行方向的车辆,将使用满屏灯来进行控制(有右转箭头灯控的路口除外),而大部分路口的左转弯方向控制,将依然保留箭头灯。
以右转车辆为例,以前单纯箭头灯路口大多数的右转弯箭头灯都是常绿状态,即右转弯车道车辆可以随时右转。新国标信号灯将引导右转车辆不受灯控(有右转箭头灯控的路口除外),此时右转车辆不拥有100%的路权,而需要注意避让有正常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这样一来就大大降低了路口的安全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红绿灯“变脸” 开车请“察颜观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