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尾车,追尾第二辆车,导致第二车辆车追尾第一辆车。第二辆车损失较大,我垫付修车费进行修理。第一辆车损失较小,估计对方车主自己处理了,车主事后表示不愿意陪合去交警队配合处理,交警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他也不签字。最终导致我拿不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找保险公司理赔,该如何解决?
第一个车出事时当场问我要钱,数额较大我没答应,之后再联系就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了,也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追偿,现在交警就以他不到场签字为由表示事故没法处理。
追答还有这种事,事故一方不签字就可以把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给中断了。我们的法律程序真是够脆弱的了!
以现在的情况看,第一个车车主可能熟悉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故意想为难你一下,让你给他钱。这种情况不必迁就他,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考虑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事实上的责任划分情况给予赔偿。这种官司找个律师肯定能赢的。
第一辆车车主如果联系你要求赔偿,你可以不理会他,他要不怕麻烦让他去起诉你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你就别管了,法院判了也会是保险公司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