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两年后,法律效应是否还有效?

我姐和他前夫于两年前离婚,经过法院调解财产已经分割,并有协议书,协议中明文规定房产归女方所有,但因为一些诸多事情,并未及时将房产过户。
我姐现在向房产提出要过户手续,房产不予办理,说必须有男方的签字,我姐去前夫那索要签字未果,并说:“坚决不签字”
后通过律师了解,可以通过法院得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到了法院才知道法院调解书两年后,法律效应已失效,不能得到协助执行通知书。
请问各位大大,现在我姐现在该怎么办?该怎么获得法律的援助?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2007年进行了修改,新的民诉法从2008年4月1日起生效。按照原民诉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双方是自然人的,为1年。按照新的民诉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是2年,并且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所以,你首先要确认你现在应该适用哪个民诉法。如果可以适用新民诉法的话,目前的解决途径有两个:1、以未申请强制执行存在法定中止、中断事由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即可受理,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强制变更房产所有人。2、以原调解协议作为证据,向法院重新起诉,确认所有权归你姐所有,在法院作出确权判决后,即可对该确权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1-21
如果你姐姐属于贫苦户,可以拨打12348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
第2个回答  2010-01-21
到她前夫住所地的法院立案庭试试,用协议书能够立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6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所以一旦超过两年,那么久不能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姐可以持双当当初的协议起诉到法院,从新提起一个诉讼,要求男方依据协议协助办理房产过户。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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