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和他前夫于两年前离婚,经过法院调解财产已经分割,并有协议书,协议中明文规定房产归女方所有,但因为一些诸多事情,并未及时将房产过户。我姐现在向房产提出要过户手续,房产不予办理,说必须有男方的签字,我姐去前夫那索要签字未果,并说:“坚决不签字”后通过律师了解,可以通过法院得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到了法院才知道法院调解书两年后,法律效应已失效,不能得到协助执行通知书。请问各位大大,现在我姐现在该怎么办?该怎么获得法律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