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开车从市场打右转灯准备上公路,左边有车停那,视线不是太好,我就慢慢的开,突然从我左侧飞速驶来一辆电动车,我赶紧刹住车,没想到那电动车还是往我左前门撞上来,人摔倒了,手檫破点皮,脸上有一小块淤青,我赶紧下车问她有事没?要不上医院检查检查?她也没说什么,直接打电话给她老公,还叫了好些人,一来也不问原由,就准备动手打我,最后我报警,交警来了,对现场进行勘察后,把我们的车都拖走了,人也送医院检查了,说明天10点去交警队处理,交警走后,他们那些人还不让我走,非得让我先掏2000块钱医疗费,我当时出门走得比较急,忘带钱包的,我说反正明天还得去交警队,我明天带上钱,看交警那边怎么处理再说,他们不愿意,最后我让朋友给我送来了2000块,给了他们还不行,还把我身份证扣押在他们那,说事故要处理可以,电动车你要给我买新的,还有手上的钻戒丢了,你也要给我买新的!您说这是不是敲诈人啊?原本就是她骑太快,刹不住车撞上了我,我还得吃那么大亏吗?所以,我想咨询下大家,遇到这种事该如何处理比较好? 谢谢!
现在已经是事后了,有些麻烦。
先处理事故。
这个事故,三方责任。你方、电动车方、停靠路边车辆遮挡视线的这一方(按规定路口30米内不得停车,就是为了防止过往车辆视线被遮挡引发事故)。你主要责任,其余两方次要责任。原因:你方转弯未让行直行肇事;电动车经过路口未减速确认安全;停车方违法遮挡视线。
事故善后中,赔钱必须扣除被对方强行勒索取走的2000元。否则直接起诉对方解决。
至于对方说钻戒什么的,对方必须举证证明,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