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两次劳动合同 就一定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发生,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3-06
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以终止合同,要是再签的话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06
1、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第三次双方同意续签的话,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2、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除外。
第3个回答  2014-03-06
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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