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界定

如题所述

� (2)银行信用卡业务人员利用管理、操作信用卡的便利条件,骗取持卡人已填好的取款单,自行兑现,骗取数额较大的现金,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然后利用其负责结算的工作便利拖延结算,或者在银行计算机内存流水账中,非法删除自己的取款记录,侵吞银行资金。其行为既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又符合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的特征,属于法条竞合。如果行为人系国家工作人员,则同时构成贪污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因贪污罪的法定刑重于信用卡诈骗罪,应适用贪污罪。如果行为人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则其行为同时构成职务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因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定刑重于职务侵占罪,故应适用信用卡诈骗罪。 (3)银行信用卡业务人员与持卡人互相勾结,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持卡人骗取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或者向持卡人越权超限额授权,或者向不法分子提供有效卡的资料、有关电脑程序资料、密码编译资料等,从而骗取银行资金,共同分赃的,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同时也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与前一种情况相同,也属于法条竞合。处理方法同前述。 (4)特约商户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在顾客用信用卡消费结算时,私下重复刷卡,非法占有信用卡资金。此种行为,因为犯罪对象是持卡人的合法财产,而非特约商户的财产,故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行为人的行为实质上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故应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2.骗取信用卡诈骗银行资金如何定性 骗领信用卡,是指行为人在办理信用卡申领手续时,采取虚构申领人姓名、资信、担保等资料,骗取银行信任,取得信用卡后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论界存在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定诈骗罪。理由是,这种行为不符合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特征,因为冒用“他人信用卡”必须是他人合法申领的信用卡。同时,也不符合恶意透支的行为特征,因为恶意透支的主体是合法持卡人(当然,其行为更不符合信用卡诈骗罪中“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特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1];另一种观点认为,骗领信用卡后进行大量透支的,也是恶意透支的一种形式。因为采取假证明、假身份证等方法办理信用卡,然后进行大量透支的,其行为本身就足以证明是进行恶意透支。 我们认为,对骗领信用卡的行为,可分别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骗领信用卡后尚未使用或者虽已使用但尚未透支就被抓获的,其骗领行为本身就足以说明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符合诈骗罪的行为特征,结合其他情节达到犯罪程度的,应以诈骗罪(未遂)处理。 (2)骗领多个信用卡后在规定限额内透支使用,如果还没有超过透支期限就被抓获,其透支数额之和达到诈骗罪的起点标准的,构成诈骗罪(既遂)。 (3)骗领信用卡后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在银行发出催收通知后被抓获,在3个月的催收期限内归还了透支款的,或者抓获后经银行催收在3个月期限内归还了透支款的,因不符合恶意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要件,不能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理,但行为人骗领信用卡的行为本身就说明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故虽然归还了透支款,也只能视为退赃,对行为人应以诈骗罪处罚。 (4)骗领信用卡后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过银行催收没有归还,或者超过3个月以后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认为对骗领信用卡透支行为应以诈骗罪处理的学者认为,骗领信用卡的人不是信用卡的合法持有者,不符合恶意透支的主体条件,故不能构成恶意透支。但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并没有规定恶意透支的主体必须是信用卡的“合法持有者”,而只是规定信用卡的“持卡人”。我们完全可以认为,骗领信用卡的人也是该信用卡的“持卡人”,因为其骗领的信用卡毕竟不是别人的,而是由其本人支配的,只不过其申领的手段不合法而已。从罪刑相适应的角度看,对这种行为以诈骗罪处罚也明显不当。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16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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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8-27
法律分析: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及公司财产所有权;2、行为人进行诈骗活动时要利用信用卡,且数额较大,达到5000元以上;3、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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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司法认定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就可以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规定如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条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诈骗罪的条件
1、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3、侵害的客体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和银行及信用卡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4、客观方面存在行为人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法律依据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人利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构成此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信用卡诈骗活动进行详细规定,根据数额大小,处罚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信用卡诈骗怎么定罪的
信用卡诈骗罪界定如下: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2、利用伪造、作废或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侵犯的客体为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1.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若持卡人恶意透支,且涉及的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即可构成犯罪;其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若诈骗金额超过五千元,即可构成犯罪;再次,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若诈骗金额超过五千元,也可...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信用证诈骗罪如何立案
信用卡诈骗的数额为5000元起时,可以立案。【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进行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什么样的情况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 冒用他人信用卡:指非持卡人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交易,以此骗取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信用卡持有人的权益,同时也违反了法律规定。3. 恶意透支:持卡人在未经银行同意的情况下,超出其信用额度进行消费,并在还款期限内无法偿还的行为。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4. ...

信用卡诈骗构成的条件
1. 使用虚假身份或伪造、变造、买卖信用卡等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非法使用。2. 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盗刷信用卡,非法获利。3. 采用欺骗、胁迫等手段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实施欺诈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条件为: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或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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