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4年3月6日结婚,2014年3月17日购买的新房,房子是我父母出钱赠与给我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用我自己的名字在银行办理的贷款。但是我们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这种情况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若出现财产分割,又该怎么划分呢?结婚但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可以算是婚前吗?如若是算婚前,是否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所以,我想请教相关了解婚姻法的法律人士帮忙解答一下!!!越细致越好。万分感谢!!!
结婚举行了仪式,但没领结婚证,在这段时间里自己父母先给我出首付买房,房产证写我的名字,用我的自己的名字办贷款,然后再领结婚证,领完结婚证一起还贷款,这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但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14年3月6日结婚,2014年3月17日购买的新房,房子是我父母出钱赠与给我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用我自己的名字在银行办理的贷款。但是我们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这种情况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是不是以领结婚证算做时间节点呢?举行了仪式结婚,但没有领结婚证,这段时间里自己父母先给我出首付买房,然后再领结婚证,领完结婚证后我们俩一起换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追答你不懂得法律就要吃亏。还房贷是个大问题。你说“用我自己的名字在银行办理的贷款。但是我们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这不重要。因为婚后,你与你爱人所有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的工资收入还房贷了,你爱人的收入不是在维系家庭生活吗?即便你爱人没有工作,没有工资来源,那你拿回家的工资不也是减少了吗?你一个人的工资,也是你们俩的共同财产。你只强调以你名义贷的款,你觉得与对方就无关了?这个概念不对。除非是你父母完全为你还贷,没有动你们的工资收入。那还要在为你办理赠与时写清,不要你们小两口还贷,只用你的名称借贷。
你刚结婚几天,就考虑这房子的事,之前应该办理好的嘛。
女方如果知道你在办理这方面的事,如果换了你,你会怎么想?
找个律师好好捋顺一下自己的问题。彻底问问清楚方好。
2014年3月6日结婚,2014年3月17日购买的新房,房子是我父母出钱赠与给我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用我自己的名字在银行办理的贷款。但是我们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这种情况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是不是以领结婚证算做时间节点呢?举行了仪式结婚,但没有领结婚证,这段时间里自己父母先给我出首付买房,然后再领结婚证,领完结婚证后我们俩一起换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追答如果买房子的时候没有办理结婚证,那说明房子归你个人所有。如果结婚后,只要保留你父母出资证据,证明首付款是你父母所出,房产就归你个人所有。结婚后(办证)所偿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如果离婚,婚后所还贷款对方可以要求按照房子溢价(如果房价上涨的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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