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退伍一次性经济补助与地方的经济补助有冲突吗?

我入伍时办了安置卡,退伍时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是不是我的安置卡就不能用了。而且我选择自谋职业地方的经济补助是不是没有啊

不是经济补助有冲突,而是你拿了安置卡,并要求地方政府安置,就不能拿自主就业补贴金,或者退还这笔钱,才能安置。你又想拿钱,又想安置工作,那才是有冲突的。领取了自主就业补贴,就不能安置工作,这是符合规定的。追问

我是自主创业,没要工作,那我在部队拿自主就业补助金,是不是地方就没有了呢

追答

地方有没有自主就业补助金,国家并没有硬性规定,只是规定当地政府根据情况可以给予补偿。可以二字是很模糊的概念,近乎模棱两可。也就是说当地政府认为本地经济状况不错,能从地方财政中划拨出这笔不小的费用,那就可以给。如果是贫困地区,财政很困难,也可以少给或不给。他们推脱从道德层面上讲是不对,但从法律层面上讲,并不违法或者相关政策规定。建议你再受到拒绝时,请他们出示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文件,或者参照文件。不能口头说没有就算了。但再次强调,如果你要求按安置卡规定兑现承诺,那么是绝对不能再拿地方的安置金的,如果要求安置,又想拿到补贴,那是违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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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规定,服役12年以下的城乡退役士兵不安排工作,由部队发给自主择业退役金,地方政府在“妥善安置,各得其所”原则指导下给予适当补助。考虑到新老安置政策平稳过渡,民政部、总参谋部规定:“新《条例》实行以前入伍,实施以后的退役士兵,执行新《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士兵安置规定执行。”按照这一解释,2011年冬季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指新条例实施前入伍地)可以选择按新《条例》在部队领取自主择业退役金,也可以选择回地方参照各省市过去的老办法进行安置退役士兵可以自由选择任一种安置方式,但不能两种安置政策同时享受。
第2个回答  2015-11-11
2条线的 部队是部队的 不管你创业还是不创业 一次性经济补助是作为牺牲了大好年华来为国服役的经济补偿 而地方上的自谋职业的经济补助则是为不占用国家行政事业财政大盘的补助。
第3个回答  2013-11-01
2条线的 部队是部队的 不管你创业还是不创业 一次性经济补助是作为牺牲了大好年华来为国服役的经济补偿 而地方上的自谋职业的经济补助则是为不占用国家行政事业财政大盘的补助。追问

有些地方民政局会以已经签了自主就业补助的理由推脱说我已经在部队拿了补助金的理由不给补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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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10-31
不是, 他两者之间并没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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