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儿子判给爸爸,女儿判给妈妈,那儿子还需要赡养母亲吗

如题所述

  就该问题而言,无论双方是否离婚,无论孩子归哪一方抚养。但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能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一条 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0
需要。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儿子虽由父亲直接抚养,但也是母亲的儿子,儿子对母亲有法定赡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