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的婚前财产,继父有权利平分吗?

妈妈在和我继父结婚时有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婚后继父住在我家,两个人公证了,以后这套房子我的继父也有继承的权利吗?

婚前财产属于所有者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分割;但是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的,而且是仅作为个人财产被分割。

《婚姻法 》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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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0-16
你的继父作为你母亲的配偶当然有继承的权利,除非你母亲立遗嘱把房子给你。
第2个回答  2006-10-16
这样的话,首先就可以明确这房子在法律上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
如果双方离婚,这房子当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继父也就不能“平分”;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过世且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将法定继承人排除继承的情形,那么,仍在世的另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对这房子进行继承的。
第3个回答  2006-10-16
如果你母亲的房是与你的继父在婚前,购买的那属于你母亲的婚前财产,按这样讲你的继父有权利继承,你也有权利继承不过那看你的母亲又没有写遗嘱了
第4个回答  2006-10-16
婚前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分割,但是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的,而且是仅作为你母亲的个人财产被分割。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公证,你母亲去世后财产首先要分二分之一给你继父,因为是共同财产,在继承前要分割,然后你继父还可以在继承发生后以继承人身份拿剩下二分之一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你继父可以拿到该财产的四分之三,你可以继承四分之一。

但是你母亲的财产公证后,你继父只能做为继承人拿二分之一,因为该财产是做为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发生继承,不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你可以拿剩下的二分之一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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