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经 199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69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21次会议第1次修订,201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80次会议第2次修订,2012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高...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上)
新规则涵盖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包括管辖权、辩护、证据收集与审查、强制措施、立案程序等,旨在构建公正与人权并重的司法体系。在罪犯处理上,检察院严格遵循法律,保证公正,尊重无罪者权益。检察官根据案件重要性分级决策,重大案件需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法律文书由检察长或授权检察官签署,对于重大案件,检察院需报告上级。...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367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7条是关于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应当遵循的程序规定。该条款具体规定了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的衔接流程,强调了双方在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等方面的协作与配合。以下是 一、关于条款内容的概述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7条,主要是规范监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修订)
第一章 通 则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367条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对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严谨审查。若发现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等情况,检察院有权要求补充侦查,可由侦查部门或自身进行调查,但不得超过两次。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对于退回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若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新犯罪事实,需另行立案侦查,已...
高检规则552条-563条内容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四章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第一节刑事立案监督部分,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机制。第五百五十二条指出,检察机关有权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情况,确保其依法进行。第五百五十三条进一步说明,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以及行政执法机关,若认为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据特定规则进行初查和立案。初查主要针对举报中心移交的举报线索,侦查部门审查后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应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立案则是对于直接受理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需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
2020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规则,具体如下:1、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优秀成果,历经数百年人类政治文明、法治文明的洗礼与锤炼,它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推动、验证刑事法律理论与实践发展不可撼动的思想基础和帝王标准;2、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容许任何...
刑事案件重新鉴定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重新鉴定规定有哪些?刑事案件重新鉴定的规定如下:《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二十条对于鉴定意见,检察人员应当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第二百二十一条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检察院不起诉要谁签字
检察院不起诉,需要经检察长或者上一级检察院签字。《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以及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