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骨折,用负法律责任吗?

打架的原因是因为,邻居家住在楼上,他们家管道坏了,常年漏水,把女孩家淹了很久,邻居无赖,赖着不修,说他们没钱要修就让女孩家掏钱,他们不管。
女孩一怒之下把邻居家的男的打成骨折,另外把两个30岁左右妇女打成轻伤,还掀了桌子,把他们家的东西砸了很多。
他们家这几天没动静了,也没有来找过事。女孩现在有点害怕了,怕他们告自己,或者出什么阴险的诡计暗中找女孩麻烦。
现在这个事要怎么处理呢?
(平时女孩子经常一个人住在家里,所以有点害怕他们会使阴招、暗中对付自己。)

  一、刑事责任:
  1、如果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以上,则违反了《刑法》的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行政责任;
  1、如果法医鉴定为轻伤伤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受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民事责任: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2-26
登门道歉并承担医疗费用吧,不然真的是要被判刑二年并赔偿民事损失了!
第2个回答  2010-02-26
最好登门道歉,商量解决的办法。否则对方起诉按照刑法不仅要负民事上的责任,比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败诉费,还要负刑事上的责任,后果很严重。
第3个回答  2010-02-26
漏水不修,是民事纠纷,故意伤人是刑事犯罪。被打者如构成轻伤,打人者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砸了很多东西,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一定数额也要负刑事责任,和前者数罪并罚。
现在要主动向人家承认错误,赔偿损失,争取获得谅解,否则,后果很严重。
第4个回答  2010-02-26
至少也够得上治安处罚了。对方如果真要对付你的话,早报案了。至于打成骨折还没有动静的话,你要确定他现在在哪里?医院还是家里。如果要告你的话,他得有证据,至少会去做个司法鉴定。
为什么不化干戈为玉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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