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9-07-27
1、可以的: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
2、再凭上述证明及证件,去指定的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等,申请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后,再去孩子的出生地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再带上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国
务
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
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
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
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