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7-31
公司不交社保处理办法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第2个回答 2020-12-04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三种解决方法:
办法一: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机构举报。
办法二:辞职后再仲裁,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这个方法可以获益补偿,也就是22个月的工资,同时还可以要求社保局责令公司补缴2年的社保,此处参照办法一。要注意提起仲裁的理由是:单位不缴纳社保。
办法三:仲裁诉讼至法院。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3个回答 2010-04-11
我不知道你要什么样的补偿,是和单位私了吗?那个人肯定是要吃亏的,没给你交保险你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交养老保险是长久之计,如果私了的话,你有没有有想过你的养老保险在劳动局的存档期,要是过了就麻烦了,最好到劳动局问一下然后让劳动保障局给你协调一下,谁说不能补缴,我的同学的5年都能补缴,
第4个回答 2021-11-03
1、因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医疗保险,造成劳动者无法报销医疗保险费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3、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造成劳动者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4、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造成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退休金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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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2019-06-03
作为企业,本应该给正式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缴纳社保的话,员工是可以去社保局举报企业的
但是作为企业经营,确实不容易。那如何合理的规避一些用工风险呢?比如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保险。其实其实是可以合规做到的,改变用工模式,比如把员工变为合作关系,变成灵活用工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如上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