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三章 过境检验检疫
根据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三章过境检验检疫,过境的转基因产品,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过境许可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包括填写《转基因产品过境转移许可证申请表》、输出国家或地区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证明文件或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的证明文件、转基因产品的用途说明和拟采取的...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18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章 申报与现场检疫
第十三条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在入境通道、行李提取或托运处等地点进行现场检查,使用X光机、检疫犬等设备。若发现未申报的应申报携带物,机构有权进行查询和抽检,并可能要求开箱检查。第十四条规定,所有入境人员都需配合检查,享有外交特权的外国机构人员的动植物产品也需要接受检疫。第十五条规定,现场检查...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8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四章 出境检验检疫
对出境产品需要进行转基因检测或出具非转基因证明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提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并提供输入国家或地区官方发布的转基因产品进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发布的批准转基因技术应用于商业化生产的信息,按规定抽样送至转基因检测实验室,进行转基因项目...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章 进境检验检疫
对于实施标识管理的进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应核查标识。符合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的,准予进境。不按规定标识的产品,需重新标识后方可进境;未标识的产品,不得进境。对列入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进境转基因产品,如申报为转基因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实施转基因项目的符合性检测...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工作。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在各地设立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进出境转基因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和监督管理职责。国家质检总局对过境转移的农业转基因产品实施许可制度。对于其他过境转移...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审批的进境动物(含过境动物)、动植物产品和需要特许审批的禁止进境物,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过境转基因产品的检疫审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有关...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8第三次修正)
第三条 海关总署主管全国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下列物品,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检疫:(一)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二)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三)出境的国家重点...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五章 附 则
本办法第五章主要涉及附则内容。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对进出境转基因产品进行检验检疫时,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转基因项目检测和监管外,其他检验检疫项目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这确保了在转基因产品进出口过程中,各项检验检疫工作能得到全面且合规的执行。第十八条规定,承担转基因项目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