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于七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第二十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23
审核所需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六)建筑、水、电平面竣工图。
第2个回答  2010-04-23
一、支队审核验收范围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总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设置在半地下、地下、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上述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建筑高度超过24米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含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楼);
3、本项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2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发电厂,设有单台容量125MV•A以上的主变压器及地下变电站);
5、甲、乙类厂房、仓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丙1类厂房、仓库,总储量超过1000 立方米的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总储量超过5000 立方米的丙类储罐区,总储量超过1000 立方米的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总容积超过200 立方米的液化烃储罐区,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二、大队审核验收范围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
1、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小于等于5000平方米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2、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小于等于3000平方米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3、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小于等于1000平方米且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上述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含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楼);
3、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丙1类厂房、仓库,总储量不超过1000 立方米的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总储量不超过5000 立方米的丙类储罐区,总储量不超过1000 立方米的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总容积不超过200 立方米的液化烃储罐区。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有哪些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公安消防处罚依据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

具有( )情形的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 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m2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

消防法中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是什么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消防法的第五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

哪些需要消防验收
根据规定,以下特殊建设工程需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1. 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 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4. 城市轨道交通...

哪些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应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1.□设有上栏所列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 □电力调度楼 □电信楼 □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 □档案楼 3.除本栏第1项、第2项以外的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m2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5.□城市轨道...

消防审核验收范围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

人员密集场依法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或改建,扩建,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政策依据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