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是我国政府和社会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项长期性的社会工作。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是一个贫困人口比例较高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发展生产、消除贫困的工作。但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扶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提出并大规模实施的。今天,在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繁重。2008年国家提高扶贫标准以后,农村扶贫对象规模为4007万人,相当于欧洲一个中等规模国家的总人口数。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的青藏高原地区、西北干旱地区、沙漠化地区、岩溶地区、秦巴山区和陆路边境地区,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欠缺,地方病严重困扰,贫困人口比例高,扶贫工作难度大。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扶贫开发工作仍面临严峻的挑战。 积极推进扶贫开发事业意义重大。曾经指出:“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政府和人民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一直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坚持把消除贫困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只有通过大力实施扶贫开发,彻底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科学发展的成果,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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