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兵的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我是当兵的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将档案托管给有资质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一、接收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按照(人社部发〔2014〕90号)所列范围

二、接收流程:

1、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调档函

2、原档案单位调档

3、机要转入档案(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注意事项:

1、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2、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单位人事专员送取(人事专员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3、人事档案是国家的机密材料,务必保持其保密性和完整性。档案如有残缺破损或未加封条,我中心不予受理;

4、如单位派专人送档,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原件。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的档案移交管理: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移交给有资质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或退役士兵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2、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管理。

3、大学生士兵复学的,其档案由征集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入伍前的院校;

4、不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负责接收,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做好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5、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或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等有关服务管理机构管理。

参考资料:

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机构简介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托管理业务办理指南

九江市民政局-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2014年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7

1、如果公司没有档案接收能力,个人建议选择人才市场,一个方法是以个人名义存,一个是委托公司存。档案按照国家规定是不能由私人保管的,如果你没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应将档案交到你所在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个人名义的好处:费用低,失业状态下还算可以考虑的方法。

个人名义的弊端:需要你处于失业状态下,操作麻烦,还不一定成功。由于档案在个人手里,所以他们一定会说不收,如果你各种央求,他们或许会要求你开具各种证明,非常麻烦,成功的几率不高。

3、委托公司存好处:操作较为简单,由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去人才存档即可,成功率较高。委托公司存弊端:由于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公司存档多少人以上才给开户,另外费用比个人的要高。

一般来讲,军人在退伍时,部队的军务部门会统一安排将档案邮寄到你的入伍地民政部门,由退役安置办和乡镇的武装部交接,交由各地武装部管理,但也有一些地区退役军人的档案是放在民政上统一管理,有些还会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代管,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求。

扩展资料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士官,其档案实行集中审理交接的办法,一般从翌年的1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集中交接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翌年7月31日;

集中交接的档案材料,由军队各大单位军务部门分别向有关省级安置部门进行移交;各省级安置部门应及时审核档案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对有疑义的及时与大单位军务部门沟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将档案材料退回军队大单位军务部门,并说明退档原因;

集中交接的退役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随年度退役士兵集中离队,其津贴补贴由部队发至当年12月31日;档案材料由部队师(旅)、团级单位直接邮寄安置地民政部门,由安置地民政部门组织审核,逐级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参考资料:九江市民政局官网 -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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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6

分情况去解决的。

1、如果公司没有档案接收能力,个人建议选择人才市场,一个方法是以个人名义存,一个是委托公司存。档案按照国家规定是不能由私人保管的,如果你没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应将档案交到你所在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个人名义的好处:费用低,失业状态下还算可以考虑的方法。

个人名义的弊端:需要你处于失业状态下,操作麻烦,还不一定成功。由于档案在个人手里,所以他们一定会说不收,如果你各种央求,他们或许会要求你开具各种证明,非常麻烦,成功的几率不高。

3、委托公司存好处:操作较为简单,由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去人才存档即可,成功率较高。委托公司存弊端:由于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公司存档多少人以上才给开户,另外费用比个人的要高。

一般来讲,军人在退伍时,部队的军务部门会统一安排将档案邮寄到你的入伍地民政部门,由退役安置办和乡镇的武装部交接,交由各地武装部管理,但也有一些地区退役军人的档案是放在民政上统一管理,有些还会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代管,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求。

处理方法:

就目前情况来看,地方民政部门一般是不接受收到并审核过档案是不会接收安置的。所以如果你已经成功报到落户,就不存在档案在邮寄等机要渠道遗失,这种可能性极小,也不可能是所有部队未邮寄,只可能是地方管理档案的县区民政部门失职,或丢失,需要查出入库情况登记,如果有关部门不同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档案属于重要材料,一般不会同本人见面,私人也不可查阅更改,即使是新单位调档案也必须通过规定的程序,提供书面调档申请,履行签字移交手续才能取走。所有的步奏都是有据可查的。

扩展资料

当兵的档案会存在以下五个地点:

1、根据国家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移交给有资质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或退役士兵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3、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管理。

4、大学生士兵复学的,其档案由征集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入伍前的院校;

不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负责接收,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做好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5、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或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等有关服务管理机构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九江市民政局官网--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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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1-18
任何人的档案都不能有自己保管的,作为军人的档案必须在部队里,如果是退伍军人的档案,到地方报到时应交给武装部或者民政局,绝对不可以放在自己手里。
第4个回答  2018-01-18
如果你还在当兵
就将档案交给连队
由连队交给军务部门统一保管
或连队档案统一保管的地方。
如果是退伍了
就将档案交给民政局保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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