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肇事逃逸后的车辆处理问题

我父亲前一段时间在出行时被一超标无牌电动车高速撞倒,额头出血.电动车主眼见事态严重,趁周围无人逃跑了.我父亲当时一度昏迷,所以也未看清对方身形.加上目前暂未找到目击证人,找到肇事者希望渺茫,如今虽无大碍,但缝了20多针,受尽苦头,医药费也是自己出的.如果要去除疤痕,还得花不少钱整容.
当时报了交警,他们把肇事电动车拖走说要查证.最近他们打电话来说虽然无牌但通过什么线索还是找到了车主,不过车主说是失窃的.由于不是我接的电话,其他也没多问.我觉得这事首先没有什么根据,第二我想要是真的找到的是肇事者,他也肯定会这么说逃避责任.
我现在想问的是,像我们现在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将车还予我方能贴补部分医药费.如果不能还此车他们是充公还是还给"所谓失主".有没有相关的法理根据.
是否失窃这个如何来定?是否"车主"以前没报过失窃就可认为不是失窃的.

另外希望朋友们了解,他那辆电动车在那次碰撞后也损毁严重,光医药费就弥补不了,现在无非是做点心理安慰,我们一直在争取找到肇事者,只是实在无果的情况下才考虑从此处索赔.必竟肇事者当场弃车逃跑也是因为他觉得闯的祸远大于车的价值,如果我们不找交警车肯定是由我们处理,找了交警人没抓到反而连这一点都没了让我们不太能接受.

首先回答你的是,如果电动车是失窃的,那么显然应当归还失主,不存在给你补偿医药费的问题。
然后,如果不是失窃的,问题就简单一些了。车主就有可能是肇事人(这个需要交警认定),那么显然应当 由车主来赔。如果车主不是肇事人,那么车主应当知道谁骑了自己的电动车,而且车主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想直接用电动车来赔偿医药费是不太可能的,除非是认定了肇事人是车主,而且车主无法赔偿你的医药费,才可以考虑用电动车来赔。

是否报过案不是确定车子是否失窃的唯一标准,当然一般报过案的基本可以认定是失窃了。但是如果没有报过案,就要结合具体的情况了,车主需要自己证明确确实实是丢了车子,要看具体的举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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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2
1、如果确实是失窃的,应当归还车主
2、如果不是失窃的,车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3-07
如果医药费高的话你可以咨询律师,如果赢了就能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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