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3-05
一般没有特殊情况之下,有一方同意而另一方不同意,法院基本不会判决离婚。不过没关系,第一次判决生效半年后你可以再次提出上诉,这个时候法院一般就会判离婚了。
以下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夫妻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等。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以下情形也可以认为感情已破裂: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第2个回答 2010-03-05
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的确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结合原告提供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来判定离与不离。
第3个回答 2010-03-05
调解先,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很久了,提出离婚的一方理由又不强硬那很大可能离不了,离掉得话就是双方感情破裂.
第4个回答 2010-03-05
“感情确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