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口所在地上的初中,但是没有上高中,直接去外地借读上高中了;没有从初中提取学生档案到借读所在的高中,也没有在所借读高中从新建档;高考的时候回原籍参加了高考,也有高考成绩;大学要求被录取的考生要拿学生档案报道;现在只有初中档案和借读学校开具的借读证明,不知道可不可以拿这两个去学校报道?
在户口所在地没有高中录取他,所以就不存在(原学校),这种情况怎么办呢?麻烦您指点一下,谢谢了!